我家·十年丨我和故乡的故事
在人治思维下,规则是少数人制定的,不约束规则的制定者,经常处于变动当中。
这是符合行政事务分配原理的。概言之,食药总局的职责应在于食品安全的风险管理,包括日常监管、风险监测、标准制定。
如此,就必须增强这一方面的力量配备。稍微大胆一点的设想是,在体制上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剥离卫计委,改为独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,并整合食药、农业、工商、质检等相关机构的力量,形成一个大型的国家技术评估检测综合机构,服务于任何一个有请求的行政机关。卫计委职能纯化之后,可避免不必要的交叉。卫计委在履行诸多卫生、医疗等方面的职责时,必然会获取到大量源于食品或药品的危害信息。即便存在沟通机制,也可能因理解不同而疏于沟通,从而造成沟通上的障碍。
在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完成之后,《食品安全法》的修改不得不提上议事日程。如此就形成了食药局风险管理与卫计委风险评估的职能分离,可为确保风险评估的中立性提供机构上的保障。这些变化都来自劳教即将废止的消息。
结伙作案、多次作案、流窜作案且已经受过治安处罚的。不变监狱也没有戒毒任务的,还可以变成社区矫正场所。"唐慧案"的所在地湖南省,2013年5月也将劳教所工作重点向收治强制隔离戒毒对象转变。不久后戒毒法出台后,原本属劳教管辖的戒毒被分开,从那时起,全国大多数劳教所都挂有劳教和戒毒两个牌子。
" 据媒体报道,公安机关对该方案持反对态度。"如果没有劳教管,社会就乱了。
不过,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不再规定劳教,但留下了一个"强制性教育措施"的开放式概念。"尚善"2013年还和越秀区检察院合作开展了一个"免予起诉的未成年人"的项目。自2013年起,各地除了暂停劳教审批之外,劳教所的转型也都在低调进行。"劳教是最后一个明确法律依据不足,又没有程序规范的强制措施。
他和刘仁文都提醒记者注意,刑法修正案(九)已列入2013年10月全国人大公布的立法规划中。有人注意到,北京市大兴区的团河劳教所在2013年7月份也挂上了"北京市监狱团河二监区"牌匾。"社区矫正"正式入法,是在2011年2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(八),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、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。从大陆法国家的经验来看,针对特定的人群,特别是针对轻微犯罪人群,都有一些特定的措施,"大部分叫做保安处分,也有叫做教育矫治"。
2005年在各界强烈要求废除劳教的背景下,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,将上述行为纳入治安处罚的范围。张宇杰说,劳教废除对他们的工作没有影响,因为"已经有两年没有接到与劳教有关的案子了"。
今年2月,由司法部承担起草的社区矫正法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。上海官方发布的消息称,在上海,收教人员已全部依法解教,劳教场所和干警的转型正在推进,教育矫治将成为上海应对轻微刑事犯罪的重点。
陈卫东解释,劳教废止后,刑法的改革分为两步:一是将原来轻微违法犯罪行为,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方式纳入刑法"轻微罪"的范围,"也叫入刑吧"。张宇杰的毕业院系和工作单位最近都换了名字: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劳教系更名为矫正教育系,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和劳教所摘下"劳教所"的牌子,成为专职戒毒所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违法行为教育矫正法被视为替代劳教的方案,2005年和2010年它曾两次纳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,但一直未送交审议。"姚颖说,类似的模式全国的社区矫正机构都在探讨。在2012年底中央释放出劳教改革信号之后,2013年初,有多省正式宣告暂停劳教审批。她说,"尚善"承接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项目。
扰乱社会秩序、寻衅滋事的。姚颖所在的广州市尚善社会服务中心就成立于2009年3月。
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刑法学教授林维担心,入刑意味着这些人成为了罪犯,用扩大刑罚覆盖范围的做法,将公民从劳教中解救出来,可能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,比如他们会面临失业,后期的融入社会甚至生存都会成为问题。过往的媒体报道披露,制定该法的前提是没有废止劳教,"参与立法讨论的学者透露,当时最大的分歧在于由谁来决定劳教,即矫正机关设在哪里。
"十八大"召开后,中央政法委曾组织有关部门对司法改革进行讨论和调研,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参与了多次讨论。不过,现实中已经设立的各类社区矫正中心,与现有法律中的"社区矫正"概念,涵义和内容并不一致。
而有关部门往往因为治安处罚不够用,仍在使用劳教手段。在一个内部研讨会上,陈卫东提出疑问:"社区矫正法"属于行政法还是刑事法?因为"社区矫正法" 确定矫正对象需要通过司法裁决,但在性质上又是行政事项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说,这部法律之所以难产,不仅涉及国家管理职能,还关系到部门利益,"劳教没了,经费、人员、编制都没了"。在沉寂多年后,《决定》一锤定音:不仅不提《违法行为教育矫正法》,劳教也直接废了。
司法部《中国司法》原总编辑王公义介绍,现在劳教制度的管制对象主要包括四类人:吸毒复吸的。陈卫东说,劳教废除后,将把有违法行为但不足以受到刑法处罚的轻微刑事犯罪,也纳入社区矫正管辖。
马怀德说,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传播贩卖制作淫秽物品和嫖娼等人员,也采取教育和收容措施:"只是换了个地方规定,没有明确说是劳教而已"。快审快结机制是2009年最高法院的"三五改革"的内容,主要是为了提高审判效率。
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认为,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立是合理的。劳动教养制度的依据是,195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》、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》,以及1982年1月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制定的《劳动教养试行办法》。
这样的表态与《决定》对照,基本一致。没有劳教就乱了? 11月17日,在《决定》对外发布的第三天,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组织了一个劳教研讨会,有人就提出:一年下来,没劳教也没问题啊。"陈卫东说,修法是必然的。劳教的"精神"要废,但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角度看,"劳教"不能废。
陈卫东说,这就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配合劳动教养废除作出的改革措施。"现在的问题不是废不废,而是怎样废。
林维告诉南方周末记者,按照刑法规定,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是假释、采取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刑事罪犯,是为了解决服刑者短期禁闭刑效果差、融入社会困难等问题,"是一种有条件的短期自由刑"。"王公义说,原先劳教处罚已与治安处罚、行政处罚和监狱处罚并列成为我国四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,"现在一下子从四种处罚变成了三种,这个缺失必然要用一些东西填补空白。
没有戒毒任务的变成监狱。社区矫正法是否将是违法行为教育矫正法的新形式?陈卫东给出了否定的答复。